

文丨于琪
5月11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(以下简称:泉州金融监管分局)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,剑指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。
罚单显示,泉州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: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;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;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;不当吸收存款;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;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;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;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。
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,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对泉州银行合计处以625万元罚款;对相关责任人林堃铭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;对杨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;对骆雪如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;对陈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。

值得注意的是,4月29日,泉州银行宁德分行曾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、办理法人按揭贷款不审慎、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,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处罚115万元,并给予其相关责任人陈长新警告。
据泉州银行披露的财报数据,2025年其营业收入为32.66亿元,同比减少11.7%;净利润为4.52亿元,同比减少17.4%,出现了营利双降的局面。
从营收构成来看,2025年泉州银行主要收入均呈现下滑趋势:全年利息净收入24.66亿元,同比下降5.95%;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.8亿元,同比大幅下降77.22%;投资收益同比减少22.26%至5.9亿元。
截至2025年末,泉州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、一级资本充足率、资本充足率,分别为8.96%、10.33%、13.15%,分别较上年下降0.37、0.83、0.97个百分点。此外,其不良贷款率为1.91%,拨备覆盖率为156.4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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